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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2023年度)
申报时间: 2022-11-21 -2022-11-30 受理部门: ​北京市商务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持有北京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与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客户)提供服务,由银行代发或直接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持续培训管理; (三)有完整的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及人员培训、服务规范、客户回访、服务评价等工作标准和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管理规范有序,家政服务消费记录和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信息真实有效;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诚信经营,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3年内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一)2021-2022年度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附件1)和2021-2022年度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花名册(附件2); (二)家政服务企业管理工作制度及人员培训、服务规范、客户回访、服务评价等工作标准和企业内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名称、网址等word电子版; (三)家政服务企业诚实守信承诺书(附件3,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签署日期,扫描后上传)。
项目来源
《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 《北京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施方案》(京商生活字〔2020〕1号)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gfxwj/202002/t20200225_1668399.html 《家政兴农行动计划(202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