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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
申报时间: 2022-11-18 -2022-11-30 受理部门: 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1、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和北京市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1.最新的法人营业执照。 2.规模以上企业上报统计局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查阅企业四位行业代码),规模以下企业上报的“四下”企业基本情况表111表(查阅企业四位行业代码)。如果上述材料未明确行业代码及行业分类,企业需提交情况说明,明确行业代码及行业分类。 3.企业最新一期社保缴纳证明。如企业使用合并报表财务数据,需将合并范围内的相关企业人数一并纳入从业人数统计,并提供所有相关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如企业使用合并报表财务数据,需同时提交合并报表和单独报表)。财务审计报告未列明该年度研发费用支出金额的,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根据《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运行的通知》(京会协【2021】193号),2022年1月1日起,企业提供的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需在北京注协报备系统进行备案。 5.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验资报告,增资协议、投资协议及相应的股东支付凭证等。 6.主导产品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并取得实际成效的自证材料或说明。 7.研发人员名单(附件1) 8.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协议/合同1-2份。 9.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免费自测的截图。 10.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自主品牌注册商标及产品(服务)合同1-2份。 12.参与制(修)的标准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参与的,需提供至少一份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13.I类、II类知识产权列表、证书及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自证材料(如涉及转让,证明文件需包含专利转让年限等相关信息的材料)。(附件2) 14.研发机构授牌或公示证明材料。 15.省级或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或公告。 16.“创客中国”获奖证书或公告。 17.专精特新申报承诺书。(附件3) 注:上述材料请按清单所列顺序依次分类提供,涉及的各类情况说明须加盖企业公章。
项目来源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